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2号)和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江苏省2024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处室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工作(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
(三)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6月15日 | 09:00-11:30 |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
14:00-16:30 |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
|
6月16日 | 09:00-12:00 |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共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共2个科目。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其余2个科目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1.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
①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②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③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④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⑤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2.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二级注册计量师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二)其中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2024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4年4月2日9:00~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机构做好上述人员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4月2日~18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关于请相关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的温馨提醒》,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免一科的提供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证书;报考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免一科的提供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PDF格式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文件,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8月中旬发布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8月下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11〕13号)精神,202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2元标准、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7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4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在线报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