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附录
一、本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 论文: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 专业学术论文: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不包括增刊、专辑、论文集等)上发表的论文,且可以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的论文。期刊论文每篇不少于 4500 字,报纸理论宣传文章每篇不少于 2000 字(其中《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不少于 1500 字)。
CSSCI期刊:是指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集刊目录》)认定的学术期刊(包括CSSCI 扩展版期刊)。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1 次相当于 1 篇 CSSCI 期刊。
北图核心期刊:是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学术期刊。
最权威核心期刊、权威核心期刊、一类核心期刊、二类核心期刊,是指中共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制定的《校定重点核心期刊目录(2019)》。
理论宣传文章:是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党报党刊发表的文章,内容主要是围绕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解读阐述、研究。报道类、信息类、访谈类文章不属于理论宣传文章。
凭“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证明,被国际权威检索系统SCI、SSCI收录在一区的论文视同校定权威核心期刊,收录在二区或三区的论文视同校定一类核心期刊,收录在四区的论文视同校定二类核心期刊。
3. 著作:指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网查询到的个人独立撰写的专著。字数在 18 万字以上(市县党校教师要求 15 万字以上)。
4. 科研课题:一般指国家、省、市社科规划部门、科技部门下达的哲学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社会(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及参照国家级课题管理的项目。
省部级课题是指省(含副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调研课题以及参照省部级课题管理的项目。
市厅级课题是指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各设区市社会科学规划部门、科技部门下达的社会科学基金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及厅局级单位立项的项目等。
5. 科研成果奖:含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奖、优秀理论宣传成果奖和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
6. 主体班次:指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年度计划的班次。
二、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 本条件所规定的以上,均含本数。如 4 年以上含 4年,1 项以上含 1 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等。
2. 本条件规定的论文、著作等,凡没特别说明的,均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同时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3. 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后参加本专业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度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在校全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本专业工作年限。
4. 资历计算方法: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从受聘之日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度止。
5. 高一级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课题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至申报当年 3 月 31 日为止。
6. 本条件所规定的一些数量要求,如代表作篇(部)数、课题项目数、获奖次数等,只是符合评审的基本条件,不是达到基本条件就必须评审通过,而是以质量为先,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全面客观综合地评价。
7. 同一内容的业绩成果,在同一人员的职称申报中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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