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点击返回上页查看正文。
1. 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学校每学年组织对任课教师一年来教学质量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2. 本资格条件中规定的年限、数量、等级等均含本级,如 5 年以上含 5 年。
3.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级讲师资格中,硕士、博士的担任职务年限和班主任、中层以上管理工作等年限不一致的,以担任现职务年限为准。
4. 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可在“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公开刊物一般指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 ISSN 或 CN 刊号);核心刊物一般指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是指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被列入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在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等上发表的以及论文集收集的论文均仅作参考。
5. 学术专著一般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等不能视为学术专著)。
6. 发明专利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7. 除涉及公共安全、人生健康的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申报教育管理专业应为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连续 5年以上的书记、副书记、院(校)长、副院(校)长。
8. 申报正高级职称以及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答辩。
9. 教科研项目、课题均须已通过验收,并提供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取得的经济效益,须提供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的书面鉴定材料。
10. 技工教育教研机构指省、市人社部门专门从事技工教育教研的机构。
11. 兼课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在非一线教学岗位任职,同时承担部分教学任务的人员。
12. 外聘教师经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相关条件参照同类型教师标准执行。
13. 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视同省级一类技能竞赛,省级二类技能竞赛视同地市级一类技能竞赛。技能竞赛级别按国家、省、市文件确定。
14. 业绩成果若属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
15. 直接录用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教师资格证三年内暂不作要求。
16. 具备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教师资格的教师可申报技工院校教师职称,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与所从事教学专业不作一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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