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职称工作年度计划安排,2024年度泰州市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工作拟于11月份进行。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全市(泰兴市除外)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机械、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纺织、化工、轻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政策
(一)申报评审政策
1.全面执行《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6号入《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1号)等文件要求。
2.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53号)的规定申报评审。
3.按照《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申报人员取得有关职业资格即视同取得相应层级和专业的职称,可作为申报职称的依据。
4.根据国家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二)申报考核认定政策
根据《关于开展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泰职办[2020]5号)精神,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高于现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的认可,但因学历、资历等原因不能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可申请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的考核认定。泰州市工业工程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条件详见附1。
三、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以申报系统中所列专业为准。申报何种专业由申报人员根据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所选申报专业在个人申报信息提交后将不能更改。
四、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并同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申报人要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的一致性。
(一)网上申报说明
申报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入人才人事的职称评审申报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附件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且必须确保文件内的图片、文字清晰,没有歪曲、颠倒,否则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特别提示:
1.申报人在申报时申报系统中“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单位所属地。如靖江市的申报人员正常情况下选择靖江市。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泰州市本级”,不能选择海陵区。原医药高新区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高港区”,药城的申报人员“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行政主管部门能找到就选择,否则就选择“无”。
3.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在申报系统中申报类型请选择“考核认定”。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平台下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在申报系统中未能获取到验证信息,网上申报信息审核部门可要求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性、真实性的佐证材料。
3.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泰州市外的初级职称证书还须提供批文复印件、初定申报表或评审申报表)。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如无助理职称可不提供。贯通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官网查询截图。
4.2020-2023年年度考核表(企业单位申报人员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单位对其近四年来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做出综合评价意见)。
5.职称部门签发的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合格证明。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7.业绩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论文、著作、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为外文的需提供专业机构的翻译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官网查询截图。
8.申报考核认定人员其个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须由本行业、领域2名有影响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企业负责人撰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内容在申报时录入,意见模版打印出来后由推荐专家或企业负责人签字。专家的高级职称证书(企业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纸质材料最后。
9.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模版可从申报平台下载)。
10.个人申报承诺书(模版可从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2),贴于申报材料袋正面。申报类型务必准确填写。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中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各用人单位须对照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署名、加盖公章。
为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确保评审效率及质量,除上述0项申报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胶装成一整册,要有封面、封底、索引(自制)和页码。申报材料装牛皮纸袋中,不得使用拉杆、票夹,更不得散放于文件盒中。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建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绿色通道”,重点围绕产业发展“链主”“链核”“链源“企业,加大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培育力度,积极宣传发动、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
(二)按照职称评价纠治“四唯“倾向要求,创新评价机制,在工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中继续引入面试、答辩环节,具体需答辩的情形由评委会确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答辩结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人员网上申报信息经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18日前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现场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网上申报信息审核主要是审核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要素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不符合不得审核通过。现场审核主要是核对纸质申报材料是否与网上提交的申报信息一致,不一致不得收取纸质材料。
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汇总花名册及评审费送市人社局专技处(职称处)。市人社局专技处不直接受理申报人员个人报送申报材料。
(五)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桉300元/人标准收取。
(六)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职称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工作,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网上申报信息与申报材料内容的一致性、真实性、有效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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