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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赣榆区建设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中级职称

为做好本年度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连云港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24]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赣榆区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渠道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资格条件

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

(二)时间界限确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三)关于学历认定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四)关于职业资格(国际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与职称制度衔接贯通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落实好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

推进国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比照认定,按照《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办法(试行)的通知》(连职称办[2021]58号)执行,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转岗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同级转评;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工作年限和相应业绩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六)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情况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公共课继续教育”是指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学习并考试合格的课程,申报人申报职称时需打印《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提供年度为:2020-2023年度)。

“专业课继续教育”是指通过本系统、本行业及各级有相应资质的继续教育机构的业务培训。相关学时证明以结业证、培训合格证、听课证(含出勤记录)、结业成绩单等有效证明方式为准。

(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5名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省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获得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注意: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八)关于持地方职称证书和外地职称证书

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初级满7年、中级满3年或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

(九)新增专业

根据上级通知,在“科技管理”学科中新增“工程消防”专业。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仍采取“网上申报+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

1.个人网上自主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登录步骤:进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点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栏目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首页,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选择“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注:网上申报时行政主管部门请选择“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9月6日(逾期不得补报)。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网上信息填写完整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1份,A3纸双面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其他申报资料(要求见下文)整理好以后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应严格履行单位审核及申报前公示程序,并在申报表相应位置签署核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如有被投诉举报问题,则将相关人员申报材料退回单位重审,并再次公示重审情况,直至公示程序无异议,方可报送。

2.区住建局复核。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须经区住建局办公室初审后方可报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区住建局办公室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报送安排

1.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仅指有主管部门的单位),报送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办公室初审。

2.现场审核及报送材料时问:即日起至9月6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8办公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305号建设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评审费用300元/人。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及整理

请申报人员对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申报和评审条件,务必提供能全面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业绩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不予受理。

1.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申报材料中所有原件,确保真实有效,以便审核。

2.报送村料桉附件2中的有关要求整理准备。

3.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都必须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材料须由申报单位业务主管领导签名。存在调动、借用情况的人员且有工作业绩在调动前、借用后单位的,需提供调入、调出,借用、借出两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转移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并注明转移时间节点或时间段、所在工作岗位,并由业绩所在单位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工作业绩材料须由业绩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领导签名。申报前所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二)学历材料

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便材料审核时使用。

(三)诚信责任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连云港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规定》,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方式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建设工程中级职称采取“量化评分+面试”评价方式。

面试答辩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答辩,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答辩人员,可向区住建局办公室申请参加网络视频面试答辩。任何原因造成的缺席都将视为答辩不通过,请申报人员在接到面试答辩通知后合理安排时间,以免影响申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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