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南通市2024年度质量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9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质量检验、计量、质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质量检验包括产品质量检验、质量鉴定与仲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咨询等技术岗位;计量包括计量检定、校准、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标准物质研究、计量技术咨询、计量管理等技术岗位;质量管理专业包括质量管理咨询、体系审核、认证认可、质量培训、质量工程人才管理等技术岗位;标准化专业包括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宣贯、标准化理论研究、技术咨询、标准化管理、标准信息研究与应用等技术岗位;特种设备专业包括机电类或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失效分析、技术咨询、特种设备管理等技术岗位。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江苏省质量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执行。
(三)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公示栏查阅下载。申报人员可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在线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7月31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栏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书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同意申报证明。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组织群众评议,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须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相关栏目中签字。测评后,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一并报送。
(三)报送材料。报送前,行政区划非“市本级”单位,需先报送至属地职称办完成线上、线下审核。报送材料至市局时,须携带各类材料的原件,复核后予以当场退还。审核中发现本评委会账号无相关人员在线申报信息的,不予受理。平台申报内容与报送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为方便审核申报材料,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原件),申报人员平台申报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每份申报表装订成A4尺寸小册子。
(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1,内容较多的应适当压缩调整字体大小,打印成1张A3纸)一式6份,无需装订。《简介表》中“项目内容”和“主要业绩成果”栏必须对照评审条件逐项填写,参照附件1所列格式。
(三)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材料)原件。
(六)发表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除上述(一)、(二)项外,其他材料均须按以下要求装订成A4尺寸小册子(只装订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表,考核表及单位推荐意见(公示材料)顺序装订。
第三分册:论文、论著、技术工作报告,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等,不要求附图纸。
第四分册: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目录(附件2、附件3)。所有装订成册材料严格式样,均须为A4纸幅面,并标注页码。有关表格和目录按附件式样复印。其它书面材料题目用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一级小标题用三号方正黑体,二级小标用三号方正楷体,正文用三号方正仿宋,页面排版合理得当。
五、评审答辩费用
评审费用依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19号)执行,收取评审答辩费:300元/人,费用将在答辩前统一组织缴纳。答辩时间初定9月下旬,具体答辩时间将提前一周另行通知,申报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各单位在报送书面资料至市局前,应按单位汇总人员信息,按单位报送《2024年申报质量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电子版(请严格按附件4范本填写,包括数字格式应与范本格式相同),将Excel文件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为:“质量工程中级+单位名称”。
(二)书面材料集中收取日期:2024年8月22日-23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楼1001人事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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