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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海门区建设、机械、电子信息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中级职称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处同意,海门区2024年度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拟于2024年9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今年我区综合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主要进行建设工程、机械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等系列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综合工程中级评审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执行。相关系列分别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和《江苏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6号)。

(二)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综合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五)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助理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申报时应同时提供助理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申报人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根据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其余书面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需要网上审核的单位应提前备案)

(三)主管部门、区职称办审核。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区职称办进行审核,事业单位申报人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送区职称办审核。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以下要求整理纸质材料,现场审核时需提供原件核验。评审活动结束后退还签章后的申报表,附件材料不退。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签章后装入材料袋);

2、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3份(“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栏-资料下载”,A3纸打印,签章后装入材料袋);

3-12项为附件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并作简要说明。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近期2寸证件照一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4、任现职以来个人参保证明(省外参保记录证明上传PDF格式);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6、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合格证书等学习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继续教育提供2020-2023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提供2022-2023年,每年不少于24学时);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完整并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的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并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等详细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12、发表或撰写的专著、论文、专题报告等(学术著作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学术论文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网上申报,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7月30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3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中级职称需缴纳评审答辩费300元/人,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收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年限计算。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从本人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技术员职称后起算。

(二)申报人须熟悉了解评审条件和相关文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评审材料。填写申报表时,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社保缴费等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三)报送材料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海门区职称办(北京路600号区政府大楼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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