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宿迁市重点产业链建设,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帮助产业链企业引才育才,根据《宿迁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宿迁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中,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论文、奖项、职称层级等要求,但能力、业绩突出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二)为推进重点产业链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面向以下专业: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工程、数字经济(工业互联网)工程、数字经济(区块链)工程、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工程、数字经济(大数据)工程、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工程、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轻工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纺织工程、林业工程、生态环境工程。
(三)可以正常申报评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才,不在此次考核认定对象范围内。
(四)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严重失信情形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高于我省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级资格条件相关要求。
(三)急需紧缺人才所从事的行业,国家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申报渠道和程序
(一)个人申报。考核认定申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申报人根据申报操作指南(附件1),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各项佐证材料。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导出自助下载打印《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6月2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单位审核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对照材料原件审核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并在申报表上签名盖章。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评审材料中须提供公示情况完整材料。
(三)上级部门复核。县(区)职称主管部门线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5日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县(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复核,复核通过后在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根据申报人业绩、成果、企业评价等综合情况,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对优秀人才可在盖章栏注明“重点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需要的纸质材料
1、《申报表》一式2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
2、申报人身份证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贡献等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入选人才工程、主持及参与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及体现个人技术技能水平、创新能力、解决生产研发中疑难问题、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近1年企业支付的工资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二)材料填写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由申报人负责整理,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均须真实准确。
2、报送材料时,《申报表》一式2份单独装订,佐证材料分类排序装订成一册(最多不要超过50页),一人一档,档案袋粘贴封面(附件2)。
(三)其他说明
1、对于道德失范和严重失信情形,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职称申报资格,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之日起算。
2、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3、参加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缴费事宜待初审通过后另行通知,缴费后如需开具发票,及时填写附件3,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各县(区)职称主管部门7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至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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