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无锡市新闻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职称管理部门有关精神,现将无锡市新闻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统一组织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相关工作纳入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对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须由2名以上新闻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评审条件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6号)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8号)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执行。
三、网上申报方式及时间
1.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 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均需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通过上述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复印,对折后采用骑马钉装订,最后一页不要留白,A4纸侧面装订一律退回),与《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
2.网上申报高级职称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0日,各级主管部门或审核机构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5日;网上申报中、初级职称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20日,各级主管部门或审核机构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25日。申报人员逾期未完成或未补充完整符合要求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3.书面材料按属地管理或市级主管部门管理原则报送。江阴、宜兴市委宣传部负责属地范围内新闻专业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报送,市属新闻单位和有关市级机关部门负责所属新闻专业人员职称材料报送。高级职称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中、初级职称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5日。请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提前到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民中心2号楼1313室)领取高级职称材料袋,同时做好材料上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书面材料报送内容
1.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需报送《江苏省新闻系列专业职务评审材料卷宗》,并根据目录中所列材料,按照规定的顺序、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主要包括:
①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重点是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总结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
② 所在单位出具的对申报人员现实表现的鉴定并盖章。
③ 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按人事档案复印件要求做好复印手续)。
④ 有效期内新闻记者证、任期内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⑤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供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⑥ 破格申报者,请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单位出具的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⑦ 任期内代表作品、论文报告等材料。担任现职以来主创的新闻作品(提交获奖证书的必须附上新闻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含论文封面、全部目录页、正文);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⑧ 其他材料报送均按《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及其附录要求办理。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限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需单位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地市<县>、区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江苏省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表)一式5份(A3纸复印,限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
4.《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1份(纸质版主管部门盖章,并报送电子稿)。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省人社部门有关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新的补充及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3.按省新闻职评办提供的表样,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加盖送审单位公章)上报。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正高职称申报人员和破格申报人员需要参加评前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网上填报职称技术咨询电话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申报网页查询。评审通过人员请自行从申报系统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6.职称评审费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请在缴费时提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发票抬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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