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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开始

高级职称

为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要求,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范围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从事网络安全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中、初级职称由各设区市自行组织开展,如暂不具备评审条件,可委托高评委会进行评审。省各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由高评委进行评审。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后进行。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4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纳入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有关精神,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应由2名以上网络安全领域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与审核

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并逐级审核报送至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填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网上在线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7月12日。

(二)逐级审核

1.所在单位初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县、市职称主管部门复审。县、市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应当组织专人认真研究职称申报政策,按规定时间、程序和标准认真进行复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在线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四、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人完成线上填报,并经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在线审核通过后,按下述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一)材料类别

1.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3纸双面小册子打印,对折后骑马订方式单独装订),并经县(市、区)、设区市职称管理部门或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 级职称人员简介及公示表(附件3),16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标志性论文、著作材料。

8.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须有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申报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江苏网信网-服务互动-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二)装订要求

材料3至材料8,请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不装订入册,与前述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即可。

(三)材料报送。各设区市范围内申报人员材料由市委网信办统一报送。省级单位同一单位多人申报的,由人事部门安排统一报送。

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加盖复核部门公章的《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 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其中,申报不同层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要分别汇总。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材料报送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李文正楼四楼(江苏省网络空间安全学会)。申报材料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缴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标准为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汇款时请备注“申报人员姓名+网安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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