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启东市第一季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职称(含技术员)。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通职称办〔2023〕32号)执行。
三、申报流程(仅支持谷歌浏览器)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
四、需上传的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下面材料:
1.学历学位信息:
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3个月以上)
(1)2001年以前毕业的,可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也可提供《毕业生学籍登记表》(由本人档案存放机构提供复印件);
(2)在职硕士学位只需要上传学位证书;
(3)国外学历上传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明。
2.工作总结字数应不少于800字,并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的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并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等详细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3.社保缴费证明是毕业后参加工作的社保证明。(省内点击自动获取、省外社保按年份在“社保缴费”栏上报)
4.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1)《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申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后上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还须加盖主管局及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2)《个人承诺书》(申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签字后上传)。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须上传近年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6.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资质证书。
7.总部在启东市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人缴纳社保证明。
8.教师、律师、记者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上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上传位置在“年度考核”栏目(新增一项)。其他申报人如有行业准入资格、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也请一并上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25日;
2.资格时间计算至2024年3月30日;
3.初定实行网上审核,不需要递交纸质佐证材料。待可以下载电子证书后,方为申报通过。申报人如需存档申报表,请在网上在线打印《专业技术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含水印A3双面打印),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2024年4月15日前上交至启东市职称办鉴定。(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人社局3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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