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扬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和《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网职[2023]1号)要求,现就评审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附件5)执行。
(二)申报人一般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工程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市职称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X扬职称[2020]2号),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七)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不得多头报送。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填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并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与申报评审其它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提交。高级职称网上在线申报时间截至6月20日;中、初级职称网上报名开始时间5月29日、报名结束时间7月10日、终止提交时间7月17日。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县(市、区)委网信办(市级机关下属单位桉照单位所在属地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主要包括(部分材料桉照《资格条件》申报层级提供):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
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1份;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7、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8、任期内标志性论文、著作材料;
9、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
10、申报人情况说明书(附件4。)
上述材料3至材料9,请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X附件l)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l、2、10不装订入册,与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提供。
上述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申报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江苏网信网-服务互动-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四、材料审核及报送
(一)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见附件3)中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县(市、区)委网信办。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主管部门审查。县(市、区)委网信办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职称部门审查。县(市、区)职称部门对申报材料复审。
(四)材料报送。全市范围内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由扬州市委网信办复审后统一报送;中、初级职称由扬州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其中符合《资格条件》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工程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申请初定。
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加盖复核部门公章的《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其中,申报不同层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要分别汇总。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材料报送地址为: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扬州市委网信办)。申报材料请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及参评材料真实可靠,承诺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二)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标准为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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