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南通市职称处同意,为做好通州区2023年度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我区综合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主要包含建设工程、机械工程系列专业。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综合工程初级评审应按照“《南通市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规定执行(通职字〔2008〕2号,见附件1)。本条件适用工程系列各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不对口)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参照本条件并结合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本系列(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不对口)人员申报“助理”级资格的申报评审条件。
(二)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我市《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申报对象
(一)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申报流程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上基本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2、填写个人资料时,选择相应评审会“通州区综合工程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完成后保存并提交。
3、将所填材料打印,一式两份(需单位盖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A3小册子格式打印,中缝装订;
2、个人参保证明或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3、申报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
4、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原件或扫描件;
申报初级评审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需提供继续教育相关内容不少于5年(2018年起连续5年),大专及以上按实际年限提供。自2022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0学时(具体要求及公需课网址详见附件2)。
5、申报人单位中级或高级工程师对该申报人的推荐信,并同时提供该工程师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人专题技术工作总结(或论文)一篇以上;(注:“技术工作总结”不等同于“年底工作总结”更不是申报表里的工作总结,请结合实际,侧重于个人工作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已完成的1个小型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方面的佐证材料;
8、其他:个人获奖证书之类。上述材料按顺序2-8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纸质材料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入,并贴上材料袋封面(附件3),一人一袋。
五、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5月6日--6月30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20日--6月30日。
六、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精神,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时间计算。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二)关于工作经历。自全日制学历毕业后的所有工作单位,按时间顺序逐条填写。
(三)关于工作总结。应完整并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的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并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等详细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八、报送材料地点
通州区朝霞路88号区政府15楼1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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