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杭州市富阳区2025年度初、中级职称初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我区初、中级职称初定(认定)申报分九批进行,其中初级职称初定(认定)四次,教育系统初级职称认定一次,中级职称初定四次,详见下表。
2025年度富阳区初、中级职称初定(认定)工作计划
批次 | 申报级别 | 网报时间 | 纸表受理截止时间 | 备注 |
---|---|---|---|---|
1 | 初级 | 3月1日-3月15日 | 3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3月底 |
2 | 中级 | 4月1日-4月15日 | 4月21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4月底 |
3 | 初级 | 5月1日-5月15日 | 5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5月底 |
4 | 中级 | 6月1日-6月15日 | 6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6月底 |
5 | 初级 | 7月1日-7月15日 | 7月21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7月底 |
6 | 初级 | 8月1日-8月15日 | 8月19日—8月21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8月底(教育系统) |
7 | 中级 | 9月1日—9月15日 | 9月22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9月底 |
8 | 初级 | 10月1日—10月15日 | 10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10月底 |
9 | 中级 | 11月1日—11月15日 | 11月20日 |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11月底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
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恩波大道1128号永和大厦1105室)。
教育系统初级材料受理点:富阳区教育局611室(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业绩维护和申报,申报信息(如社保缴纳证明、学历等)在系统中可以自动提取的,申报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专业技术人员需每年登录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完善业绩档案库。个人申报网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业绩档案信息和申报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
3.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单位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4.纸质表格报送。审核通过人员应在线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并在纸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时间要求将纸质表格送至受理单位。初、中级职称纸质表格由杭州市富阳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审批。
5.表格存档。审批单位网上批准后,申报人可将本人或单位留存的《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注意事项
1.受理单位要认真核对纸质表格上的水印,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审批,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应通过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考试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即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3.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4.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5.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6.申报原则。职称初定认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各有关单位可以受理,初定认定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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