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盐城市律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范海玲等3人已经具备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如对公示人员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向盐城市律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附件:2024年度盐城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2024年度盐城市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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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范海玲 | 江苏鑫鼐律师事务所 |
2 | 曾 浩 | 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
3 | 戴海霞 | 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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